中俄将签署徐大堡核电二期工程总合同,计划2021年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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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核能合作项目有了新进展。
5月13日晚间,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核电,601985.SH)公告称,其子公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拟于近期与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ASE)签订《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总合同》,合同金额为17.02亿美元(约合117.02亿元人民币)。
根据合同,中俄双方将合作建设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采用俄罗斯设计的VVER-1200/V491型反应堆装置,拟配备国产汽轮发电机组。参考的电站为列宁格勒核电厂二期项目,该电厂二期1号机组已于2018年3月建成投运。
其中,俄方主要对电站设计承担总体技术责任,负责核岛设计,中方负责电站总平面规划、常规岛和BOP设计等工作。
徐大堡核电站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3、4号机组为该电站二期工程,核岛额定热功率为3212MW,电站设计运行寿命60年。
按照计划,这两台机组的开工时间分别为2021年10月和2022年8月,单台机组建设工期69个月,其中4个月为冬季施工间歇期,两台机组建设间隔10个月。
不过,中国核电在公告中警告称,项目可能因国家政策变化及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而做出调整,项目的启动实施和投入运营也可能受到项目总体经济性和电力市场消纳能力的影响。
目前,徐大堡核电站尚未获得国家核准建设,但被业内认为是最有望获得国家核准的下批电站之一。
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公开表示,“今年将有核电项目陆续开工建设”。这是官方首次确认,中国今年将开闸新核电项目。
VVER-1200是俄罗斯目前在海外主推的三代核电技术。2018年6月,中俄双方签署框架合同,确定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拟采用VVER-1200/V491型反应堆技术,两大项目总金额达36.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49亿元)。
2018年11月和今年3月,中核集团与ASE分别签署了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技术设计合同和总合同,金额合计为18.1亿美元。
同在3月,中核集团还与ASE签署了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技术设计合同,合同金额为1.08亿美元。
ASE是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ROSATOM)下属的骨干单位,负责在政府间协议框架下,执行俄罗斯联邦国外核电站建设合同。
ASE自1997年起进入中国市场,已先后与中方企业合作建成田湾核电站1-4号机组,采用的是俄罗斯VVER-1000反应堆技术。田湾核电1、2号机组已分别于2007年5月和8月投入商业运行,3、4号机组分别于2018年2月和12月投产。
中国核电由中核集团控股。2018年,中国核电实现营收393.05亿元,同比增长16.19%;净利润47.4亿元,同比增长4.5%。
截至2018年底,中国核电控股在役核电机组21台,装机容量1909.2万千瓦;核准在建的核电机组4台,装机容量455.8万千瓦,总资产达3234.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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